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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19 週六 200720:06
  • 防止皮膚老化,做好防曬準沒錯!


隨著保養觀念的普及以及醫美科技的進步,現在的人皮膚老化的速度已經比半世紀前的人慢了,所以,隨著科技的進步我們一定可以將皮膚老化的過程更加延緩。
抗皮膚老化療法需要掌握一個比例原則,必須將大部分的金錢與時間花在對付造成皮膚老化最重要的因素以及施行目前醫學證明有效地治療上,而將少部分的錢花在目前不確定有效但有可能有效,當然最好不要將錢花在純粹滿足虛榮心的東西上。
那到底這種療法的比例該如何決定呢?我們用一個青春美麗金字塔來說明:1、就比例上:基礎保養 > 進階保養+醫學美容級保養 > 侵入性醫學美容。
2、就重要性上:基礎保養就像是地基一樣,地基要穩固厚實,這個青春美麗金字塔才能夠穩固。
【說明內容】
1、基礎保養:目的在於保護皮膚免於外界的干擾傷害,讓皮膚能夠正常地新陳代謝及修復,包括清潔、保濕及防曬,尤其以防曬最為重要。防曬可以說是防止皮膚老化最重要的單一因素,如果只能選一種方法來防止皮膚老化,那選防曬準沒錯,防曬絕對值得大家將大部分的時間與心力花在上面﹝防曬品通常不貴,不需要花太多錢,這也是藥妝品公司不大打防曬廣告的原因,因為利潤不高,而且沒有新鮮感,引不起大眾興趣﹞。
2、進階保養及醫學美容級保養:
● 進階保養指的是一些可以自行使用的藥妝產品,目前有醫學證據證明有效的產品包括
a.很強的醫學證據
b.抗老及美白:維他命C、維他命E、A酸等。
c.美白:對苯二酚、熊果素、麴酸等。
d.有部分醫學證據:Q10、Kinetin、植物性粹取物﹝如大豆及奶薊仔的類黃酮,綠茶等的多酚類等﹞,維他命B3、生長因子、多肽類等。
● 醫學美容級保養:必須由醫護人員操作,但由於傷害性低,不會造成生活上的不便,也不會有太大地不適,所以可以當作是保養。包括各類化學換膚導入、脈衝光、各類回春雷射、電波拉皮等。這些醫美級保養雖然可能費用較高,但是效果卻也比那些塗塗抹抹來的明顯直接。如果您常將錢花在一些醫學證據不那麼強的藥妝產品上,或是某些一罐數萬元的海洋級產品上,那我倒建議不如將這些錢省下來,平常做好基礎保養,一段時間來做一次醫美級的保養,反而有更好的C/P值。
3、侵入性醫學美容:要更好的建設就需要更大的破壞,這個原則就改善皮膚老化現象而言也是成立的。如果皮膚老化情況嚴重,有可能需要做到深層的化學或雷射換膚,需要手術拉皮等,由於這類的醫美治療價格相對較高且復原期長,我們希望能藉由平常的基礎保養與進階醫美級保養將這類治療的需求降到最低。
因此,就大部分的人而言,比漾皮膚科診所-楊宏基 醫師的建議是:
● 35歲以下:平常確實做好基礎保養﹝尤其是防曬﹞,搭配早上維他命C或C+E使用,偶而視情況接受換膚導入或其他醫美級保養。● 35歲以上:平常確實做好基礎保養﹝尤其是防曬﹞,搭配早上維他命C或C+E,晚上A酸使用﹝A酸須由醫師處方﹞,規則性接受換膚導入或其他醫美級保養,偶而視情況接受侵入性醫美治療。當然,每個人可視自身的皮膚狀況或經濟狀況來做調整。
有了這樣一個青春美麗金字塔的觀念,我希望大家不要再被那些誇大不實的廣告所誤導,希望大家美得確實,也美得聰明!
資料來源:比漾皮膚科診所 楊宏基 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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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化妝品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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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19 週六 200720:00
  • 了解防曬,看懂無字天書


炎炎夏日,防曬的需求大增,如何選擇防曬乳液以及做好防曬,對許多人都十分重要。但是防曬品標示中的英文,對於消費者而言,有如無字天書一般。
要了解防曬,先要了解紫外線。紫外線包含有短波(UVC)、中波(UVB)及長波(UVA),其中UVC會被大氣中的臭氧層所吸收,所以影響皮膚的曬傷、老化、曬黑的,主要是UVA及UVB。
對於UVB的防護,主要是看防曬品上標示的SPF數值,SPF是Sun Protection Factor的簡寫,其所代表的意義是,延長皮膚被UVB曬紅時間的倍數(SPF15可以延長為原來的15倍)。例如,一般人若在陽光下十分鐘會曬紅,則SPF15的防曬,可以延長為150分鐘才被曬紅(SPF15=10分鐘X15倍=150分鐘)。
對於UVA的防護,日本系統的化妝保養品,採用的是的PA的表示法;歐美系統的化妝保養品則採用PPD數值及IPD數值。IPD是立即性的曬黑,在照射UVA後立即變黑,PPD是持續性的曬黑,在膚照射UVA的2小時後仍持續存在的曬黑。PPD數值及IPD數值所代表的意義是,延長皮膚被UVA曬黑時間的倍數(IPD8可使立即性的曬黑延長為原來的8倍,PPD10可以使持續性的曬黑延長為原來的10倍)。例如,一般人若曬十分鐘的太陽會有持續性的曬黑出現,則PPD10的防曬,可以延長為100分鐘才被曬黑(PPD10=10分鐘X10倍=100分鐘)。PA是以+號的多寡來表示,其中PA+表示PPD數值2~4,PA++表示PPD數值4~8,PA+++表示PPD數值>8。
常見的防曬品成分,包含物理性及化學性兩大類。物理性的防曬,幾乎不會引起過敏性反應,但是和化學性防曬比起來,在外觀上較不透明,呈現像是鐵獅玉玲瓏的白色;化學性防曬成分種類很多,防護效果也各不相同(見表)。其中對氨安息香酸(PABA)較易引起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尤其是小孩子),目前已很少用, Padimate-O屬於對氨安息香酸酯(PABA esters), 和PABA比起來,較不會引起過敏。
選擇防曬品時,需挑選同時可以防護UVB及UVA的廣效性防曬乳液(Broad Spetrum Sunscream),尤其是需具有上述中可以防護UVA的成分;其次看防曬係數(SPF)是多少,以及防護UVA的係數是多少(PA或是IPD,PPD)。如果在戶外的時間很短,只要擦SPF15以上PA+或PPD4以上的防曬就可以了,如果戶外活動的時間很長,最好選用SPF30以上,PA+++或PPD10以上的產品。
選好了防曬乳液,接著要了解如何的擦防曬乳液才是正確的。防曬係數的測定標準為,塗抹在皮膚的防曬乳液厚度為每平方公分兩毫克(2㎎/㎝2)所測得的結果。研究顯示,一般人僅塗抹一毫克,甚至只有零點五毫克的厚度,即使擦了SPF50的防曬乳液,也等於只有SPF2.7~7.1,可見得塗抹厚度影響防曬效果甚大。塗抹不均勻也會影響防曬效果,因此2003年版的皮膚科Fitzpatrick教科書建議,塗抹兩層的防曬乳液,可以較為均勻及提供較好的防護。
至於多久需要再次的補擦防曬乳液,一般建議,每兩至三個小時需要再次的補擦。在2001年的美國皮膚科醫學會雜誌,有一篇報告指出,在外出前15~30分鐘塗抹防曬乳液,當曝曬陽光後15~30分鐘再次的塗抹防曬,以及當游泳、用毛巾擦、過度流汗及摩擦等,會影響防曬的效果時,再次的補擦防曬乳液,對於防範曬傷可以得到較佳的效果。
對於UVA的防護效果方面,學者Diffey在2001年發表的論文中指出,影響最大的是塗抹的厚度(占72%),其次是塗抹是否均勻(占16%),防曬品吸收UVA的效果影響最小(占12%)。也就是說,雖然選了很好的防曬乳液,如果沒有正確的使用,防曬效果仍是大打折扣的。
除了塗抹防曬乳液外,要避免紫外線傷害,還需要做到儘量避開上午十點到下午三點的太陽,以及外出時多戴寬邊帽、撐傘、穿著織的較密及深色的長袖衣服,以加強防護。
資料來源:彭賢禮皮膚科診所 彭賢禮 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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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22 週六 200622:25
  •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第一條 :化粧品衛生管理,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衛生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化粧品,係指施於人體外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或修飾容貌之物品;其範圍及種類,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四條 :本條例所稱標籤,係指化粧品容器上或包裝上,用以記載文字、圖畫或記號之標示物。 
第五條: 本條例所稱仿單,係指化粧品附加之說明書。 
第六條: 化粧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分別刊載廠名、地址、品名、許可證或核准字號、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並應刊載保存方法以及保存期限。 
前項所定應刊載之事項,如因化粧品體積過小,無法在容器上或包裝上詳細記載時,應於仿單內記載之。其屬國內製造之化粧品,標籤、仿單及包裝所刊載之文字以中文為主;自國外輸入之化粧品,其仿單應譯為中文,並載明輸入廠商之名稱、地址。 
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者,應標示藥品名稱、含量及使用時注意事項。 

第七條 :輸入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者,應提出載有原料名稱、成分、色素名稱及其用途之申請書,連同標籤、仿單、樣品、包裝、容器、化驗報告書及有關證件,並繳納證書費、查驗費,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輸入。 
輸入化粧品未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者,應提出載有原料名稱、成分、色素名稱及其用途之申請書,連同標籤、仿單及有關證件,並繳納審查費,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備查。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免予備查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名稱、用量、規格及申請書之格式、樣品之數量、標籤及仿單之份數及證書費、查驗費之金額;第二項申請書之格式、標籤、仿單之份數及審查費之金額,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八條: 輸入化粧品色素者,應提出載有色素名稱之申請書,連同標籤、仿單、樣品、包裝、容器、化驗報告書及有關證件,並繳納證書費、查驗費,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輸入。 
前項申請書之格式、樣品之數量、標籤及仿單之份數及證書費、查驗費之金額,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九條 :輸入之化粧品,應以原裝為限,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在國內分裝或改裝出售。 
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核准在國內分裝或改裝出售之化粧品,應在標籤及仿單之明顯處,以中文載明分裝或改裝之廠商名稱及地址。

第十條 :輸入化粧品或化粧品色素之核准或備查事項,非經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不得變更。 
第十一條: 化粧品內含有不合法定標準之化粧品色素者,不得輸入或販賣。 
第十二條: 化粧品販賣業者,不得將化粧品之標籤、仿單、包裝或容器等改變出售。 
第十三條: 化粧品色素販賣業者,應報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之許可,始得營業。
前項業者許可執照之記載事項如有變更或自行停業、歇業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變更或停業、歇業之記載。停業期間不得超過一年,並應於停業期滿前一個月內申請復業。 

第十四條: 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化粧品及化粧品色素輸入許可證,其有效期間為五年;期滿仍須繼續輸入者,應事先報請原核發機關延長之。但每次延長不得超過四年。 
第十五條: 化粧品之製造,非經領有工廠登記證者,不得為之。 
前項工廠之設廠標準,由中央工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六條: 製造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者,應提出載有原料名稱、成分、色素名稱及製造要旨之申請書,連同標籤、仿冒、樣品、包裝、容器及化驗報告書,並繳納證書費、查驗費,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經核准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製造。 
製造化粧品未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者,應提出載有原料名稱、成分、色素名稱及其用途之申請書,連同標籤、仿單及有關證件,並繳納審查費,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備查,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免予備查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申請書之格式、樣品之數量、標籤、仿單之份數及證書費、查驗費之金額;第二項申請書之格式、標籤、仿單之份數及審查費之金額,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七條: 製造化粧品色素,應提出載有色素名稱之申請書,連同標籤、樣品、包裝、容器及化驗報告書,並繳納證書費、查驗費,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製造。 
前項申請書之格式、樣品之數量及證書費、查驗費之金額,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八條: 製造化粧品,除使用法定化粧品色素外,其他色素,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不得使用。 
前項法定化粧品色素之品目,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九條: 製造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者,應聘請藥師駐廠監督調配製造。 
第二十條: 製造化粧品所使用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基準,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一條 :製造化粧品或化粧品色素之核准或備查事項,非經申請原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不得變更。 
第二十二條 :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化妝品及化妝品色素之製造許可證,其有效期間為五年;期滿仍須繼續製造者,應事先報請原核發機關延長之。但每次延長不得超過四年。 
第二十三條 :化粧品或化粧品色素足以損害人體健康者,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應禁止其輸入、製造、販賣、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其已核准或備查者,並公告註銷其許可或備查證件。 
依前項規定公告註銷許可或備查證件前已製售之化粧品或化粧品色素,應由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立即公告停止使用,並依規定期限收回市售品,連同庫存品一併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方法處理。 
來源不明之化粧品或化粧品色素,不得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 

第二十三條之一 :輸入化粧品之樣品,應提出載有品名、成分、數量、用途之申請書,並檢附有關證件,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證明。化粧品販賣、製造業者或學術研究試驗機構,為申請查驗或供研究試驗之用,所輸入之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化粧品或化粧品色素,亦同。
前項物品之容器及包裝上,應載明「樣品」字樣,不得販賣。 

第二十四條 :化粧品不得於報紙、刊物、傳單、廣播、幻燈片、電影、電視及其他傳播工具登載或宣播猥褻、有傷風化或虛偽誇大之廣告。 
化粧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於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機構繳驗核准之證明文件。 
經中央或直轄巿衛生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核准之化粧品廣告,自核發證明文件之日起算,其有效期間為一年,期滿仍需繼續廣告者,得申請原核准之衛生主管機關延長之,每次核准延長之期間不得逾一年;其在核准登載、宣播期間,發現內容或登載、宣播方式不當者,原核准機關得廢止或令其修正之。

第二十五條: 國外輸入或國內產銷之化粧品及化粧品色素,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得派員持憑證明文件,赴各廠商抽查或檢查;必要時,得以原價抽取樣品,檢查其品質,廠商不得無故拒絕。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為前項之抽查或檢查,廠商不得無故拒絕。 

第二十六條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及工業主管機關,應派員持憑證明文件,赴各化粧品及化粧品色素製造、加工之場所、倉庫、販賣處所,實地檢查其設備、裝置、製造程序、環境衛生及其成品、半成品、原料、配料、包裝、容器、標籤、仿單等,廠商不得無故拒絕。 
中央衛生及工業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前項之檢查,廠商不得無故拒絕。 

第二十六條之一: 化粧品及化粧品色素製造工廠經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檢查發現其不合規定或品質管制不良者,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或工業主管機關應限期令其改善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第二十七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一項、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禁止規定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之。 
違反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禁止規定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由各該主管機關撤銷其有關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證照。 
法人或非法人之工廠有第一項情事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並對該法人或工廠之負責人處以該項之罰金。 

第二十八條 :違反第六條、第七條第二項、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二項、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或第二十三條之一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鍰;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入銷燬之。 
第二十九條 :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無故拒絕抽查或檢查者,處新臺幣七萬元以下 罰鍰。 
第三 十 條: 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由原發證照機關廢止其有關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證照。
違反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或工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所為命令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再限期令其改善;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由原發證照機關廢止其有關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證照。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所定之沒入、罰鍰,除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或工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所為命令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或工業主管機關處罰外,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為之。 
第三十二條 :依本條例所處之罰鍰,經通知逾期不繳納者,由主管機關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三條 :依本條例應處罰鍰之案件涉及刑事責任者,應分別處罰。
第三十三條之一 :依第十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為變更、延長之申請者,應繳納查驗費,須換發新證者,並應繳納證書費;其費額,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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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化妝品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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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22 週六 200622:17
  • 左旋c

*什麼是「左旋C」*★
皮膚會因為受到紫外線照射或菸害的影響,容易產生氧化現象,造成游離自由基增加,而游離自由基是一種具有不成對電子的分子或原子,呈現極不穩定的狀態,為了尋求本身的安定,這些自由基會攻擊細胞蛋白質及核酸而與之結合,進而造成皮膚老化及癌病變;維他命C有結合游離自由基的抗氧化作用,稱為抗氧化劑,可減緩皮膚老化。
天然的維他命C,70%到80%經腸胃吸收後,只有7%會到達皮膚,效果有限。所以科學家一直在尋求一種能由皮膚直接吸收的外用維他命C,來補充皮膚大量消耗維他命C的需求。
經過科學家長期研究,發現維他命C在自然界中以兩種形式存在:
1.
右旋型維他命C D-Form Ascorbic Acid是人體無法吸收利用的形式,會將其排出體外。
2.
左旋型維他命C L-Form Ascorbic Acid是人體唯一可以辨識、吸收利用的形式 ,生物活性完全結合,所以可以100%被人體利用。在我們經常接觸的自然植物水果中,雖然多半都有「復原」、「美白」的作用,但因為分子太大,實不易被人體吸收。而且未經過處理的維他命C很容易氧化,變質。左旋維他命C是近年在醫學上的一個重大發現。不論是在穩定性、滲透力及效果上都比一般維他命C要高出數百倍。
「左旋C」可是肌膚合成膠原過程中重要的工具,能夠幫助減少細紋,也可以還原形已成的黑色素,並強化肌膚對抗紫外線的能力。因此,近幾年在美容市場上也開始括起了一陣「左旋C」保養旋風呢!
★*「左旋C」的四大功效*★
1.
【促進血液循環,恢復肌膚光澤】
在皮膚上直接塗抹維他命C可幫助恢復肌膚光彩、減少皺紋、填補細線,並使皮膚看起來更年輕,因為外用的維他命C可促進皮膚的血液循環,使肌膚展現出青春的光澤。
2.
【隔離紫外線,拒絕黑色素沉澱】
當水水接受紫外線時, 則人體中酪氨酸酵素的活性就會增強,黑色素細胞生成就會增多,而「左旋C」能抑制皮膚中酪氨酸酵素的生成,有效防止黑色素沉澱現象,進而達到肌膚明亮的效果。並且能減少黑色素的產生,使皮膚白皙,還原黑色素淡化已形成的斑點。
3.
【防止肌膚受損老化,給你年輕光彩】
「左旋C」的分子是所有維他命C中最小的,所以滲透性極佳,可以深入皮膚深層,改善因皮膚鬆弛及失去彈性所造成的症狀,例如皺紋(魚尾紋、法令紋、額頭紋)與眼袋、眼臉下垂等,使肌膚恢復緊實彈性,膚質更加光澤明亮,進而達到延緩老化效果。
4.
【掃除暗沉,給你白、亮、水般剔透的肌膚】
經由生化美白還原作用,將以形成的黑色素加速逆向還原至最初型態,中和及抑制黑色素生成,並預防日曬後老化、提高肌膚的自主防禦能力,讓肌膚水水嫩嫩、白皙亮麗。
★*使用「左旋C」*★
空氣、水、光和熱等外在因素都會破壞「左旋C」原有的活性,因為它本身相當不穩定,為了怕氧化變質失去其效能,目前市面上已有很多品牌,在保養品系列中,用特殊的傳送系統,如微脂粒的製造技術,將「左旋C」包裹在微脂曩內。其作用,可以降低「左旋C」接觸到空氣而氧化,避免還未到達表皮時就已產生氧化現象,而影響「左旋C」在皮膚上發揮的作用!
●
剛開始使用時,臉上會有些微刺痛灼熱感,這是因為「左旋C」滲透到皮膚,進行作用時發生的效用,屬於正常的現象。
●
使用「左旋C」保養品,請盡量簡單化,不要混合太多品牌以及產品,這樣會影響「左旋C」發揮的功效,不要把果酸、水楊酸、A酸混合一起使用容易引起過敏現象發生。
●
白天外出時記得要擦上隔離霜,做好最佳的防護步驟。
●
眼部周圍最好使用濃度不高於10%的眼部護理產品,避免濃度太高造成刺激。
●
「左旋C」產品市面上有各種劑型,水溶液狀、油狀、凝膠、乳霜、乳液、粉末等,通常水溶液的活性與濃度都比乳液、乳霜高,但刺激性也較強。
●
「左旋C」很容易氧化變質,最好在期限內趕快使用完畢,避免重複開關多次,用後要將瓶蓋蓋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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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08 週六 200600:05
  • 消費者不可不知的事


1,膠原蛋白化妝品:坊間膠原蛋白化妝品大多宣稱能進入皮膚底層,但事實上,膠原蛋白
是一種分子量非常大的蛋白質,未經處理之分子量約為30萬(283,000)Daltons。
因此,生物技術若不能讓分子變小,膠原蛋白是無法進入皮膚真皮層的。目前較具科學數
據的說法是,膠原蛋白分子量最好控制10000以下,才可能到達真皮組織順利被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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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08 週六 200600:03
  • 卸妝油

     主要成分:卸妝油的主要組合成分,就是「油  」和「乳化劑」兩種。
1、油:最常見的為植物油、礦物油、合成酯,作用在將油性的彩妝與髒污溶解。
 a. 植物油:最安全,但原料成本最高,優點是親膚性好,不會產生過敏、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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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08 週六 200600:00
  • 化妝品成份


A
INGREDIENTS 成份 功用
A|pha Lipoic Acid 硫辛酸 具水溶及油溶雙性超級抗氧化劑,可在細胞膜內外保護細胞和加強細胞之修復能力
A|pha Tocopherol 維他命E 延緩細胞老化現象、可以防止疤痕幫助傷口癒合、抗氧化、減少老人斑的沈積。衛生署規定成人之建食量每日為 25~30 mg
Acrylates Copolymer 丙烯酸酯聚合體 會吸收臉上油脂減少油光,搭配其它物質如甘油、環甲矽脂、維他命A醇、蔬菜油等於產品中時具有定時釋放的特性藉此延長產品的效果及減少產品的直接刺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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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07 週五 200623:57
  • 化粧品化學成份十大通緝要犯

假如你要用天然產品的話,就要下決心去尋找它們,去閱讀產品標示,並拒絕遷就半天然的產品。以下所引是由一般化粧品的眾多化學成份中找出最不該出現的成份。
                                                                               
1.Imidazolidinl Urea 咪唑烷基尿素
  僅次於苯類,最常用的防腐劑,也是接觸性皮膚炎的主要原因。
                                                                               
2.Methyl- 及Propyl-或Butyl-或Ethyl-paraben 甲基或乙基或丙基或丁基苯
  可抑止微生物生長而加長產品之期限,雖然有毒卻被廣泛使用,  會造成許多過敏反應及皮膚紅。
                                                                               
3.Petrolatum 礦物脂
  就是礦物油所做的膠,而礦物油的問題很多。最常見於口紅成份,礦物油使用於皮膚會使使人對光敏感(加速陽光的傷害),  干擾人體天然滋潤系統,導致皮膚乾燥及龜裂。由於成本低廉,所以眾多廠家愛用。  諷刺的是,被廠商號稱能滋潤皮膚的成份反而是造成皮膚不滋潤的因素。
                                                                               
4.Propylene Glycol 丙二醇
  理想的會膚的問題很多tum en Urea 丙二醇應該是蔬菜油與穀物酒精的混合體,  屬天然物質,不過通常都是由石油化學合成,用來當保濕劑,已知會導致過敏及 毒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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